發(fā)布時間:2021-12-16 09:07 來源:師宗縣人民政府 瀏覽次數(shù):5421
為進一步提高廣大兒童、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從小養(yǎng)成遵守交通法規(guī),文明參與交通的良好習慣。12月14日,師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通安全宣傳活動走進漾月街道法雨幼兒園、法雨幼兒園坡腳分園、法雨完小,以“宣講+互動”的方式,深入普及交通安全常識,切實提高“知危險、會避險”能力,全力護航師生交通安全出行。
在法雨幼兒園、法雨幼兒園坡腳分園,宣傳民警根據(jù)學齡前兒童的認知程度和接受能力,針對小朋友活潑好動和好奇心強烈等特點,向小朋友們講解了部分圖形式交通安全標志標牌,學習了部分交通手勢,講解了小朋友們在外出和乘坐車輛時的注意事項。在“移動課堂·模擬交通”活動中,園方組織兩個幼兒園230余名小朋友在老師的帶領下有序圍在模擬交通圖周邊,部分小朋友以一名“駕駛?cè)恕?、“騎行者”的角色,在交警叔叔的引導下學習、體驗如何安全“駕駛”、“騎行”、過馬路。在寓教于樂中播撒交通安全的種子,潛移默化的加深小朋友們對交通安全的喜愛和理解。要求小朋友們要監(jiān)督好爸爸媽媽絕對不能酒后駕駛機動車,走路時牽好爸爸媽媽的手,平平安安的。
在法雨完小,大隊宣傳員一是在教室里,以PPT演示、圖片展示、視頻播放的方式,向同學們講述了中小學生如何加強自身道路交通安全、危險的汽車盲區(qū)、走路乘車安全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播放了部分關于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MV《交通事故是一只大老虎》。使枯燥乏味的安全課變得生動、有趣,真正讓學生看得見、聽進去、學得懂,明白了“知危險、會避險,要看見、被看見、才安全”的交通安全常識。二是在操場上,緊緊圍繞“知危險、會避險”主題,針對小學生身心發(fā)展特點,向同學們講述了未成年人橫過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部分交通標志的含義、作用,學習了部分交通指揮手勢。告誡同學們:未滿12周歲不得騎自行車上道路,未滿16周歲不得騎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要切實提高“知危險、會避險”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走路時,要留心觀察路面情況,切實做到“左看、右看、再左看,確保安全了再快速通過”。不在道路上嬉戲打鬧,拒絕乘坐超員車、酒駕車、無安全保障的車輛出行。三是以“模擬交通·移動課堂”的情景宣傳方式,邀請部分學生以一名“駕駛?cè)恕薄⒁幻煌▍⑴c者的角色,在交警的指揮下學習、體驗如何安全“駕駛”、過馬路……模擬當交通事故發(fā)生時應當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護現(xiàn)場、撥打110報警、等待警察前來處置等交通安全常識……。四是通過發(fā)放印有交通安全宣傳語的作業(yè)本、《致全縣中小學生的一封信》,號召廣大學生將今天學到的安全知識向家人父母傳遞,監(jiān)督家長開車乘車系好安全帶,騎乘摩托車電動車戴好安全頭盔,不無證駕駛、不超員、不超速、不酒駕、不闖紅燈、開車不接打電話、不吸煙、規(guī)范停車,高高興興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當天的活動,共出動警力2人,發(fā)放印有交通安全宣傳語的作業(yè)本、《致全縣中小學生的一封信》260余份,240余名幼兒師生,270余名小學師生參與了交通安全宣傳活動。營造了“教育一個孩子,帶動一個家庭,影響整個社會,確保一方平安”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