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21-09-09 12:00 來源:師宗縣行政審批局 瀏覽次數:873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技術審查,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9日我局對3個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進行了審批,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為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師宗縣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也可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曲靖市麒麟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監(jiān)督電話:0874—5755616 郵編:655700
序號 | 文件名稱 | 承諾制項目專家意見 | 行政許可編號 |
1 | 師宗縣職工服務中心水土保持行政許可承諾書 | 師水保承諾回執(zhí)【2021】3號 | |
2 | 師宗縣五龍鄉(xiāng)水生態(tài)小鎮(zhèn)民族風情街建設項目行政許可承諾書 | 師水保承諾回執(zhí)【2021】4號 | |
3 | 師宗縣2018年“中國好糧油”行動示范縣建設項目行政許可承諾書 | 師水保承諾回執(zhí)【2021】5號 |
師宗縣行政審批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