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馬莉申請辦理坐落于師宗縣丹鳳鎮(zhèn)河灣子小區(qū)17-38號的不動產轉移登記,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馬莉、馮春萍、馬銘遠名下。
根據(jù)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中的房產于2003年08月18日由張保興過戶至馬莉、馮春萍、馬銘遠名下(房屋證書號為:師房權證(2003)字第00007388號、師房(2003)共字第13938號、師房(2003)共字第13939號),但國有土地使用證師土國用(2001)字第0634號仍在張保興名下,現(xiàn)無法聯(lián)系到張保興來配合辦理土地過戶手續(xù)。
根據(jù)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現(xiàn)予以公告。若國有土地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登記機構將登記發(fā)證。
師宗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