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寧委員:
你在政協(xié)師宗縣第九屆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提出的《關于通過強制手段督促未成年人接受九年義務教育》交由縣教育體育局辦理,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控制中小學生輟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賦予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的共同責任,是全縣脫貧攻堅的一項重要內容。自師宗縣脫貧攻堅工作開展以來,師宗縣委、縣人民政府高度重視中小學生控輟保學工作,一直把控輟保學作為“教育有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緊抓實。
一是落實長效機制,提供制度保障。師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了《師宗縣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實施方案》,方案明確了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各職能部門、義務教育學校、父母或其他法定監(jiān)護人的職責。成立了以縣長為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鄉(xiāng)鎮(zhèn)長、街道辦事處主任為成員的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七長”和“雙線包保”控輟責任制。方案的制定,為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控輟保學工作,不斷提高九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鞏固率,降低輟學率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落實“四步法”,實施依法勸返。實踐證明,實施“四步法”勸返是最有效的控輟手段。根據《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司法廳關于印發(fā)依法督查監(jiān)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試行辦法的通知》(云教規(guī)〔2018〕2號)要求,對于經過多次勸返仍然不返校的學生,鄉(xiāng)級人民政府要依法啟動“四步法”勸返工作。通過廣泛開展義務教育政策宣傳、法律宣講,敦促輟學學生復學讀書。通過宣傳教育仍不返校的學生,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向家長和學生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通過責令改正來達到勸返目的。對于責令整改無效的,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向家長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限期送適齡兒童少年到校上學,通過行政處罰達到勸返目的。對于窮盡前三項措施仍然沒有效果的家長,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或者依法訴訟,法院可通過采取集體訴訟方式判令監(jiān)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到校上學,力爭通過強制執(zhí)行或依法訴訟達到勸返目的。
三是落實“八個一批”,妥善安置學生。近年來,在控輟保學工作中,全縣總結出了補償教育、完學發(fā)證、隨班就讀、職初培訓、普職融合、職校招生、送教上門、特校招生的“八個一批”勸返復學安置模式,把尊重學生意愿、考慮學生的實際情況與方便學校管理工作很好的結合起來,科學精準安置勸返學生。特別是普職融合的辦班模式,通過補足義務教育學時,保證了學生能完學畢業(yè);通過開設技能培訓課程,方便學生習得一技之長,滿足了部分學生初中完學后想外出打工的愿望。
我們將繼續(xù)落實好“雙線包保”責任制,充分發(fā)揮教育和行政的合力,堅持依法推進“四步法”,并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力求把政策宣傳、思想引導、行政措施、法律手段緊密結合,遏制增量,消除存量,鞏固成果,實現目標。
感謝你對政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以上答復,如有不妥,請批評指正。